吉林省露天秸秆焚烧警示教育案例

时间:2022-04-17 来源:安图广播电视台

时下正是春耕备耕的好时节,然而不少农民朋友心存侥幸,图一时方便,将秸秆、杂草付之一炬,污染了空气的同时,也是诱发火灾的主要因素。

通过下面案例,广大农民朋友需引以为戒,露天焚烧秸秆属违法行为,知法犯法后果很严重。

案例一

4月3日晚,吉林省通化市辉南县公安局金川派出所民警巡逻中发现,在金川镇龙湾村田地里有燃烧秸秆着火点。据观察,着火点附近为林区,一旦火势蔓延,极易引发森林火灾。民警立即将火扑灭。经查,该火系龙湾村村民刘某所放,因刘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命令,金川派出所依法对刘某给予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 300元的处罚。

案例二

4月4日,辉南县辉发城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辖区居民邹某在野外烧荒。民警将邹某依法传唤至辉发成派出所进行询问,邹某对其焚烧秸秆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因邹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命令,辉发成派出所依法对邹某给予行政拘留5日处罚 。

农民朋友们,保护环境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美好家园的建设离不开您的支持和参与,希望大家积极响应秸秆禁烧的号召,遵纪守法,珍惜环境,让我们共同努力,保卫蓝天,让我们的空气更清新,生活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