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图县就业创业政策指南之初创企业补贴

时间:2022-09-23 来源:安图县就业局


一服务对象

2018年1月1日起,首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小微企业、从事个体经营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的、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的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

二服务标准

“小微企业”认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三补贴标准

初次创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不得重复享受。

四服务流程

1.受理审核。县(市)人社部门或所属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后,通过吉林就业信息管理系统比对、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相关信息及提交材料进行核查。

2.公示复核。对核查通过人员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县(市)人社部门或所属就业服务机构在《吉林省初次创业补贴申请表》签署意见,及时报送县(市)财政部门复核。

3.拨付资金。县(市)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由项目单位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及时拨付到申请人银行账户。

五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安图县就业局创业指导科

单位地址:安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就业局

咨询电话:0433-5896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