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指南之公益性岗位安置

时间:2022-09-23 来源:安图县就业局

一、服务对象

本县户籍,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下岗失业人员;2.大龄失业人员;3.残疾失业人员;4.零就业家庭成员;5.低保失业人员;6.失地农民;7.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服务标准

按照《吉林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吉政办〔2008〕3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吉人社字〔2015〕9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90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三、服务内容

为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实现就业;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四、服务流程

1公布信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益性岗位信息,公布岗位名称、岗位数量、工作内容、招用条件、薪酬待遇等。

2提出申请。符合条件且有意从事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向县人社局公益性岗位管理科、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失业证、照片等。

3初审公示。由县人社局公益性岗位管理科审核就业困难人员信息,针对初审通过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3个工作日。

4审核聘用。对通过审核、公示人员推荐到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组织岗前培训,并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办理各项保险新增手续及时报送县公益性岗位管理科备案。

五、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安图县就业局公益性岗位管理科

单位地址:安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咨询电话:0433-5896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