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图县就业创业政策指南之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时间:2022-09-23 来源:安图县就业局

(一)服务对象

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中小微企业。对符合标准的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二)服务标准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89号规定执行。

(三)补贴标准

每招用1名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1500元补贴(不得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的一次性扩岗补助重复享受),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四)服务流程

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可向所在县(市、区)就业服务机构(见附件)提出申请,填写《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材料。县(市、区)人社部门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以及《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银发〔2015〕309号)文件,确定“中小微企业”类型,并通过吉林就业信息管理系统比对、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对企业相关信息及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中小微企业银行基本账户。

(五)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安图县就业局创业指导科

单位地址:安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就业局

咨询电话:0433-5896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