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服务标准
《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52号规定执行。
三、补贴标准
对开展脱贫劳动力有组织劳务输出,协助其与用人单位签订3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原则上每年申请一次。补助标准为:推荐成功上岗人数为10人的,补助3000元;推荐成功上岗人数为10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补助200元,最高补助不超过8万元。同一贫困劳动力,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四、服务流程
填写《市场主体输出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申请表》,并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劳务经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市场主体输出脱贫劳动力名册等材料。
五、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安图县就业局农村就业指导科
单位地址:安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就业局
咨询电话:0433-5896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