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一、服务对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
二、服务标准
《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52号规定执行。
三、补贴标准
对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有组织输出,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脱贫劳动力,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四、服务流程
填写《市场主体输出贫困劳动力代为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市场主体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及贫困劳动力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审批表》并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经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市场主体输出脱贫劳动力名册等材料。
五、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安图县就业局农村就业指导科
单位地址:安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就业局
咨询电话:0433-5896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