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图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关于清明节期间禁止在城区内焚烧冥纸的通告

时间:2023-03-23 来源:美丽安图

为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净化城市市容环境,清明节期间禁止在城区内焚烧冥纸。根据《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城区范围内的街路、河坝、广场、庭院等公共场所禁止进行焚烧冥纸等封建迷信行为。

二、全县党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带头倡导移风易俗,做“告别陋习,文明祭奠”的先行者,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文明祭奠。

三、违反本通告的规定,在县城区内抛撒、焚烧冥纸,影响环境卫生的,依据《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酿成火灾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清明节期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加大巡查力度和执法力度,对违反《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行为进行严格执法。

特此通告。

安图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