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优抚对象:
按照工作安排,近期拟对在我县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开展年度确认工作。请在我县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按照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通知按时参加年度确认。
一、确认方式
1.优抚对象本人现场确认的,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即可;
2.优抚对象非本人现场确认的,家属提供上半身免冠高清电子照片(不能使用优待证照片及证件照),本人手持身份证和当天日历(台历、报纸均可,放于胸前,不能遮挡肩部以上位置)。
注:如本年度未进行年度确认,将影响下一年度抚恤补助待遇发放。
二、确认对象
确认对象包括:在我县享受抚恤补助的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伤残民兵民工及其他因公伤残人员)、“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年满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部分60周岁以上烈士老年子女。
附:2023年优抚对象年度确认时间安排表
安图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