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公路沿线广告牌的管理,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开展安图县公路两侧广告牌的备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请所有在公路两侧设置广告牌的所有人到安图县公路管理段完成备案登记工作;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20日。
2.未完成备案登记的广告牌,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所有者(建筑者、构筑者)承担。
特此公告。
联系人:徐常仁 联系电话:15043377070
安图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