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安图县关于清明节规范焚烧冥纸等祭祀行为的通告(附7处公祭点)

时间:2021-04-02 来源:安图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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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明节规范焚烧冥纸等祭祀

行为的通告

 

为大力倡导文明祭祀新风,根据《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现就清明节期间规范城区焚烧冥纸等祭祀用品行为进行以下通告:
一、安图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为方便居民祭祀,共设立了七处公祭点,分别在:北头战备桥、二龙山公园桥、西环北路清水湾洗浴对面、西环南路园艺桥头、河南桥头、东环路与夕阳红胡同交汇、河东村路口。请广大居民到指定地点进行祭祀,做到不污染环境,不影响他人生活,大力维护优美整洁的城区环境。
二、禁止在城区十字路口、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绿化带、人行道两侧和公共广场焚烧纸钱、抛撒祭品。
三、全县党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带头做“告别陋习,文明祭奠”的先行者,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文明祭奠。
四、清明节期间,县城管大队将在城区主次干道路口进行执勤巡查,制止未在指定祭祀点焚烧冥纸等行为。
五、违反通告规定,未在指定地点抛撒、焚烧冥纸,影响城市环境卫生的,依据《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二项规定,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六、提倡广大市民采取网上祭祀、居家追思等方式缅怀先祖、寄托哀思。
请广大市民朋友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安图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