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稀”老人赡养难 高效调解护“夕阳”

时间:2024-09-21 来源:安图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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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不仅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近日,安图县法院调解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家庭和谐。

金老汉与前妻曹某育有两女,离异后曹某带着两女前往外地生活,与金老汉再无联系,三十多年间金老汉始终独自一人在本地生活。因肢体残疾,金老汉无劳动能力也没有生活来源,依靠乞讨生活。2023年5月,走投无路的金老汉来到了安图县救助管理站寻求帮助,经过政府与村委会的多方努力,金老汉被安置在某养老院。养老院的费用是由金老汉的低保费、残疾补助金和政府的各项补贴拼凑得来,即便如此,也难以满足金老汉保障日常生活所需,村委会一直垫付相关费用。无奈之下,金老汉委托村委会将两个女儿诉至法院,请求每人每月给付赡养费500元。审阅案件后,承办法官意识到,老人向多年不曾联系的女儿索求赡养费,此类案件宜调不宜判,需要通过调解去释明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打开双方的心理症结,让其女儿知晓支付赡养费不是目的,让老人在晚年得到精神上的慰藉才是关键。

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金老汉所在的村委会,多方寻求金老汉两个女儿的下落,终于联系上了金老汉居住在吉林市周边某村的大女儿。起初,大女儿情绪较为激动,表示父亲多年来未尽抚养义务,不同意给付其赡养费。承办法官耐心地向大女儿说明了金老汉现在的困境,并且希望大女儿即使对金老汉心中有不满,也应在金老汉古稀之年见上一面,给身体每况愈下的老人一些心理安慰。半个月后,村委会来到法院告诉承办法官,金老汉的大女儿和女婿来探望金老汉,同时也表达了调解意愿。考虑到金老汉的女儿从外地赶来,有诸多不便,承办法官迅速组织调解。调解过程中,大女儿表示自己也联系不上妹妹,可以替妹妹共同承担,但是家里尚有正在上学的孩子,自己和老公也只是依靠种地维持基本生活,每个月500元的赡养费确实无法承受。随后,承办法官再次与村委会进行沟通,将各项救助保障经贴中将符合金老汉情况的项目向政府进行补报,最终,村委会表明同意撤回对小女儿的起诉,由大儿女每个月30日前给付金老汉赡养费300元,至此本案得以圆满解决。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家事类纠纷复杂的往往不是案情,而是背后感情的羁绊,法庭上单靠法理无法彻底化解矛盾与纠纷,需要的更是情感的梳理,而非裁判的冰冷切割。下一步,安图县法院将继续以维护、促进家庭和谐为原则,用司法的温情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服务。



文字:崔馨园

编辑:张   严

初审:曹振宏

复审:肖亚男

终审:刘   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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